长春工业大学防疫口罩采购项目招标

作者: 时间:2020-05-25 点击数:

长春工业大学防疫口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编号:ZKGSF(ZB)-20201716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 长春工业大学防疫口罩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工业大学,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负责该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工业大学防疫口罩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长春工业大学指定地点

2.3采购预算:220000元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

2.5采购内容:成人耳戴式医用外科口罩;数量:10万个(详见技术参数)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统一信用代码。

3.3(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提供所供产品生产企业的厂家授权经营证明文件。

(三)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4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必须具有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5本项目采购的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3.6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9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00分,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一个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2549935657@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资料如下: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包括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及邮箱)、如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厂家授权证明资料;

4.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转账至招标公司指定账户,报名资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9日9时30分整,接收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谈判时间:2020年6月9日9时30分整,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工业大学官网(采购招标专区)。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工业大学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716512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4楼招标一部

联 系 人:凤欢

电    话:0431-81116406,18745056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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