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工业大学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我校购买的财务经费报销网上审批系统进行采购前的公示公告

作者: 时间:2020-11-16 点击数:

按照财库[2015]135号文件的要求,长春工业大学现对我校购买的长春工业大学财务经费报销网上审批系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方式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工业大学

二、拟采购项目:长春工业大学财务经费报销网上审批系统

三、采购项目预算: 14 万元。

四、采购项目技术参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我校目前使用的财务管理软件为天财高校财务管理信息平台,本次采购软件系统是基于现有财务管理平台的新增功能模块,为保证财务管理软件能够无缝对接,自动传输,实现数据共享、资源共享,合并记账,充分保证财务数据之间的连续性及完整性。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原软件公司采购。

2、产品详细配置和主要技术参数

系统应可基于网络或移动智能终端实现无纸化审批流程处理,使审批流程更高效便捷。系统应分为PC端和移动手机端两个部分,PC端为B/S架构,可使用浏览器登录;移动端支持iOS、Android系统。PC端和移动端均提供附件查看功能,用户可根据附件查看原始单据的情况来辅助审批过程。

系统应可提供WebService数据传输接口,可以与原有网上报销系统对接,完成业务流程中的审批工作。实现与原有网上报销系统数据实时通讯、共享、查询。

(1)、定义各种审批流程。

(2)、各级负责人在网上进行电子审批,安全方便,节省报销人的时间成本。

(3)、PC端和移动端审批电子签章,手写签名。

(4)、签章图片制作、绑定,用户管理,审批模块、业务管理,数据库升级,单据查看,人员范围设置。

供货时间:合同订立后 5天(日历日)

服务地点: 长春工业大学指定地点

指定单一供应商/厂商名称: 吉林省科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厂商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21号302室

五、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自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止。

六、公示期内异议提出要求:公示期内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邮件形式向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提交申请或异议。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资料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到zcczbcg@ccut.edu.cn邮箱),并确保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七、公示期后流程: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邮件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四条要求,资产管理处将协调用户单位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

项目联系人:宫老师

电话:0431- 8571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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