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5-10-30 点击数:

吉林省教育厅文件

 

吉教学字〔2014〕15号

 

2015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教育实施办法

 

 

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强高教强省建设和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要求,为培养适应吉林振兴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同时也为满足部分高职高专学生继续求学的愿望,经研究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拔对象、比例、方式

选拔对象:具有应届毕业资格的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学生。

选拔比例:全省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总数的5%。

选拔方式: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选拔考试,按成绩和比例择优选拔。

二、学制模式

实施“3.2”和“2.3”两种“专升本”教育模式。“3.2”模式是:三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学制2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制3年)。“2.3”模式是:二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学制3年。

    三、“专升本”学校、专业

学校(15所):

长春工业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北华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大学,吉林建筑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吉林化工学院,长春工程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吉林工商学院,吉林警察学院。

“专升本”专业的设置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紧缺专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本科专业为主,共开设25个“专升本”专业。

“3.2”学制模式的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商务,法学,汉语言文学,护理学,环境设计,会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能源与动力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土木工程,物流管理,学前教育,医学检验,英语(双语方向),制药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2.3”学制模式的专业:

学前教育,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 

四、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

2.数据上报、资格审核:2015年2月3日至2月16日。

3.报名费:每人150元。

4.学校应对报名学生进行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后予以推荐。有两个以上学校开设的专业,学生根据志愿可选择是否同意调剂。

5.报考专业以相同、相近为原则。文史类专业不允许报考理、工、农类专业;医类专业不允许其他类别专业报考;文史类专业之间可跨专业报考;理、工、农类专业之间可跨专业报考。

五、考试

1.考试科目(见附表二)

考试科目分为外语和专业综合。外语科目考试试题内容以普通高职高专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大纲为基础。专业综合科目为二门主干课,考试试题内容以该专科专业所学内容为基础,同时考虑该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外语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试卷满分为200分(二门专业课各占100分)。

取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的考生在公共英语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英语专业考生除外);报考非计算机专业的考生,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任意一个模块合格证书者,在专业综合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最多不超过二个模块;报考计算机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暨取得任意二个模块合格证书者,在专业综合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加分的日期截止至数据审核日期,数据审核结束后取得的相关证书不再加分)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 9:00—10:30   外语考试,下午14:00—16:30 专业综合科目考试。

    六、阅卷与学籍变更

阅卷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进行。学生的卷面分数及加分项目经核准后由相关网站公布,供学生查询。根据成绩择优确定升入本科学习学生名单,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名单的确定原则:在“专升本”各专业范围内,外语和专业综合科目分别确定最低分数线后,线上两科成绩相加,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择优确定。根据“专升本”的总体选拔比例(5%)和该专业社会需求,确定“专升本”的学籍变更人数。学籍变更工作由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统一组织,2015年4月20日前完成全部学籍变更工作。(在注册本科学籍之前未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的学生,将取消注册本科学籍的资格。)

七、教学工作

1.各高等学校要按照专业本科教学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

2.各高等学校要重视“专升本”教育工作,应成立专门的教学领导机构,加强“专升本”教学工作。各举办“专升本”高等学校要将培养方案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备案。

3.新生入学报到后,其学籍纳入到本科学校统一管理。

    八、学费

学费按学校同年级相同本科专业(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确定)的标准收取。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同等待遇。

 九、毕业

完成“专升本”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学习,各科成绩合格者,同时在思想品德、身体素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可获得升本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按当年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今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以及2007年9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颁布的“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明确要求,在毕业证书上注明升本学生在本科学习的起止时间和“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

  

    附表:1.2015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学校、专业、本科阶段学制分层表

          2.2015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教育考试科目

 吉林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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