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7-2018学年普通高校 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及材料报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16 点击数:

一、此通知适用于退役士兵考大学,即入学前当兵退役,后考大学学生,而不是在校生当兵和毕业生当兵。

二、不得上报退役当年考入高校就读的学生,退役一年以上(日历年,跨年即可)。

三、仅限于申请当年的学费,每年申请一次;对于遗漏申请的学生,仅允许补报前一年的学费。今后不能保证每年都允许补报,所以请申请的学生及时上交材料。去年申请过的,今年也要再次申请。

四、去年开始增加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此证明需学生向退役安置地民政部门安置科等相关机构申请开具,建议至少开据一式两份)。上一年度已经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的,今年不必提交退役证明和自主就业证明。

五、此项工作学生提供三个材料:

1.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当年)或补报2016-2017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补报)。

 2.退役证复印件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

我校截止申请时间:1017日下班前。

联系人:周远航   联系电话:85716004z


2017年考大学退役附件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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