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长春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经本人申请,各学院民主推荐评议、学院审核,学校组织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评审,评选出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29名)、国家助学金(3752名)、吉林省政府奖学金(94名)获得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2015学年度评审结果予以5个工作日公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11月2日至11月6日
受理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受 理 人: 张建国(13654373701)、付洪波(18604307388)
受理地址:南湖校区综合楼4608室
联系电话:85717105、85717104
电子邮箱:zzgl@ccut.edu.cn
备注:本次评审结果同时在长春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网站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公示。
网址分别为:http://xsc.dept.ccut.edu.cn/
http://www.zzglzx.dept.ccut.edu.cn/
长春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2日
长春工业大学2015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表.xls
长春工业大学2015省政府奖学金公示表.xls
长春工业大学2015国家助学金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