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吉林省高校重中之重立项建设一级学科名单和填报学科《建设任务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8-29 点击数:

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我省高校“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学科中期检查、学科增补和重中之重立项建设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吉学位[2013]12号)要求,在完成我省高校“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学科中期检查、增补评审工作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了吉林省高校重中之重立项建设学科答辩评审学术交流会议,经申报单位自评推荐,专家组现场审查和答辩评审,现对吉林省高校重中之重立项建设一级学科名单予以公布并立项建设(见附件1)。

同时为加强重中之重立项建设一级学科的建设与管理,依据《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吉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制定并下发《吉林省高等学校重中之重学科建设任务书》(见附件2),对重中之重立项建设一级学科以建设项目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价与动态管理,并实施建设项目信息年报制度(见附件3)。《建设任务书》一式三份,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26日;《信息年报表》报送日期为每年7月31日前(每学年末)(本年度重中之重学科信息年报表已作为重点学科报送完毕,不必重复报送)。《建设任务书》需报送电子版。

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韩依彤;联系电话:0431-82728732

电子邮箱:469802073@qq.com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设任务书》填报工作,认真组织、科学论证、如实填报,确保建设任务的如期完成。

省教育厅将依据《建设任务书》对重中之重立项建设学科进行检查和验收,在综合分析并对年度建设任务进行评估论证的基础上,会同省财政厅统筹安排项目年度建设经费。

请有关高校明确任务、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以重中之重学科建设为契机,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切实发挥重中之重学科的引领带动作用,努力凝练学科优势和特色,在建设周期内,学科的整体实力和水平力争进入全国前列,为实现高教强省的建设目标做出贡献。

附件:1.吉林省高校重中之重立项建设一级学科名单

 2.吉林省高等学校重中之重学科建设任务书

     3.吉林省高等学校重中之重学科信息年报表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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