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程 序 | 所需材料(要求) |
9月11日-9月15日 | 1、各学院审核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2、各学院将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 | 1、已发表学术论文或稿件录用通知及版 面费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2、纸制和电子版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统计表(请在秘书群下载) |
9月18日-9月21日 | 1、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答辩或延期申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培养计划要求进行审核 2、导师将电子版学位论文交学院,由学院统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 1、电子版学位论文 2、研究生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请在秘书群下载,论文盲审完交) 3、《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全部填写内容可以打字,签字必须用黑色碳素笔书写。成绩单由各学院统一装入。(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4、答辩用PPT、学位论文 5、评阅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表 (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6、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
1、导师填写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2、研究生提交《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 |
9月22日-9月26日 | 各学院组织申请人预答辩 |
10月8日-11月10日 |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为申请人聘请学位论文评阅人(要求:全部送校外盲审;硕士学位论文两份,专业学位论文校外、企业各送一份;博士论文五份) 2、答辩委员会秘书将学位论文送评阅人评阅 3、各学院秘书将研究生学位申请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
10月15日 | 研究生院将博士学位论文送评阅人评阅 | 学位论文 |
11月15日 | 1、各学院开始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答辩委员会秘书将学位论文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 |
11月15日-11月17日 | 各学院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日程安排报研究生院 | 表决票(请在秘书群下载打印) |
11月24日-12月1日 |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2、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3、各学院报送研究生授予学位人数情况汇总表 4、答辩委员会秘书将《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一式二份整理完整后到研究生院盖章(按学号顺序分别摆放) 5、研究生将答辩后论文按要求修改、整理 | 1、研究生授予学位人数情况汇总表(请在秘书群下载) 2、电子版和纸制论文 3、《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
12月4日-12月10日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
研究生院汇总、整理全部材料。准备开校学位会 | |
12月15日(周五)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暂定) | 研究生院准备所需材料 |
12月4日-12月18日 | 1、导师审核签字(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提交审核表) 2、教学秘书审查论文是否按要求排版打印、装订,并收取论文 3、研究生将电子版和纸制论文上交校图书馆 4、各学院将《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提交审核表等全部材料收齐、整理后统一交到研究生院 | 1、学位论文提交审核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审批表(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硕士学位论文一份,博士学位论文两份 |
12月18日-12月20日 | 1、发文、打印学位证、荣誉证、贴照片、盖章 2、接收、整理、移交、学位档案 | 研究生院 |
12月21日 | 发放证书 | 各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