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住房货币补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18 点击数:

关于发放2017年住房货币补贴的通知

 

按照吉林省省直机关职工住房货币补贴的有关规定,2017年我校住房货币补贴发放范围为1994年7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的教职工。请在此范围内的教职工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职务、职级、工资代码、身份证号码、住房情况等),如有变化,请及时与后勤处房产科联系。

联系电话:85716325

公示期:2017918-922日。

公示结束后(925日),请在此范围内的教职工到房产科签字确认。

 

 

                   后勤处房产科

                    201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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