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校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2-18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工作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干部选任和奖惩提供科学依据,根据《长春工业大学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按照学校党委统一要求和部署,决定对全校处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现就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校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从12月份开始至1月上旬结束。处级干部网上业绩公示于2018年12月24日-28日开展;处级干部在本部门(单位)述职测评于2019年1月10日前结束。

二、考核范围

全校处级干部。

三、考核方式及步骤

1.处级干部网上业绩公示。一是填写工作业绩表。全校处级干部填写《长春工业大学2018年度处级干部工作业绩表》(本年度内工作没有调整的干部填写附件1,工作有调整的干部填写附件2),并于12月21日前,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整理后,将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干部与人才工作科(联系人:董晨君 联系电话:85716210 邮箱:zzb@ccut.edu.cn)。二是处级干部网上业绩公示。学校党委将于12月24日-28日在学校网站对处级干部进行业绩公示。

2.处级干部本部门(单位)述职测评。一是撰写述职报告。报告要充分结合当前形势下对领导干部的政治要求和各自工作岗位实际,注重工作实绩,做到重点突出、有所侧重。党务干部要侧重于抓党建、部门(单位)和谐发展及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业务干部要侧重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行政及管理干部,要侧重于改革发展、服务管理、经营效益等方面。同时要总结工作的经验与特色,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的任务和措施。二是本部门(单位)述职测评。全校处级干部都要在本部门(单位)进行述职测评,述职测评工作于2019年1月10日前结束。学校党委将派工作人员参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述职测评工作。述职测评工作结束后,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整理,将处级干部述职报告电子版报送党委组织部干部与人才工作科。

3.中层干部互评。2019年1月上旬召开处级干部测评大会,结合处级干部网上业绩公示情况及干部履职尽责一贯表现,对全校处级干部进行测评,一是校领导对中层干部测评;二是中层干部互评。

4.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年度考核测评工作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开展,具体工作由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测评工作执行。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将考核结果上报党委组织部。

四、考核内容

德,包括“四个意识”、道德品质、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情况。

能,包括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勤,包括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工作投入等方面的内容。

绩,包括履职尽责情况及成效、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等方面的内容。

廉,包括严守“六大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内容。

着重考核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完成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创新性做法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等。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学校党委根据述职和测评等相关情况,结合干部的日常表现,综合评定全校处级干部的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调整、奖惩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优秀和称职的干部,要在干部选拔任用、岗位调整、评先评优、评职晋级等工作中给予适当的倾斜和体现;对考核基本称职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谈话,限期整改提高;对考核不称职的干部,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降级、免职或调离岗位等处理。

六、相关要求

全校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要求,认真组织好述职测评工作,干部本人要提高认识、实事求是,认真做好述职报告撰写和述职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严明纪律,对在述职测评过程中出现的拉票等情况,一经发现和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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