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仲崇利等20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2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2014年9月19日会议讨论决定:

仲崇利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职务;

程 慧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学校办公室信息科科长职务;

杨红焱任党委副处级专职组织员(试用期一年),免去研究生院专职学生党支部书记职务;

高春红任党委副处级专职组织员(试用期一年),免去人事处人事科科长职务;

闫雯玲任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党委组织部干部与人才工作科科长职务;

李东福任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张子宇任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党委统战部秘书职务;

田洪伟任工会副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主任职务;

李 丹任妇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科学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科科长职务;

隋德友任后勤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学校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职务;

任立柱任图书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倪宏哲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教务处教务科科长职务;

佟 闯任科学技术协会秘书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资产管理处综合科科长职务;

张晓艳任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计划财务处会计科科长职务;

李雪飞任档案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妇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 兵任北湖校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挺任副处级行政监察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助理职务;

杨国程任教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肖永辉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兼北湖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海燕任基础科学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长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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