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2014年9月19日会议讨论决定:
仲崇利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团委书记职务;
程 慧任学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学校办公室信息科科长职务;
杨红焱任党委副处级专职组织员(试用期一年),免去研究生院专职学生党支部书记职务;
高春红任党委副处级专职组织员(试用期一年),免去人事处人事科科长职务;
闫雯玲任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党委组织部干部与人才工作科科长职务;
李东福任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张子宇任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党委统战部秘书职务;
田洪伟任工会副主席(试用期一年),免去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主任职务;
李 丹任妇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科学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科科长职务;
隋德友任后勤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学校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职务;
任立柱任图书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倪宏哲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教务处教务科科长职务;
佟 闯任科学技术协会秘书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资产管理处综合科科长职务;
张晓艳任计划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计划财务处会计科科长职务;
李雪飞任档案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妇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 兵任北湖校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挺任副处级行政监察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助理职务;
杨国程任教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肖永辉任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兼北湖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海燕任基础科学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长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