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2012-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时间:2013-10-22 点击数:

长春工业大学2012-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长春工业大学信息工作管理办法》、《长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学校对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2013学年度,长春工业大学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治校与民主管理,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全面落实《长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最大限度服务和满足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为宗旨,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促进了运行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校务运行体系建设,有力提高了依法治校和办学水平,切实维护和提升了学校的社会声誉。

    (一)健全信息公开组织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作为学校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学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推进、协调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纪委书记担任。学校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本学年在原有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完善了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学校各职能部门明确了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由此全校上下形成了由党政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综合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认真学习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着手修订和完善原有的《长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及具体职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途径和要求、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各项内容做了全面的规定。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保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制定并执行学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关键是把社会最关注、师生员工最关心的信息予以公开。本学年度,学校在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着重加强以下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对于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包括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改革举措等,凡是需要公开、要求公开和可以公开的信息,学校都会主动公开。不仅公开形成的决议和结果,而且特别注重在前期论证过程中公开相关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如学校发展规划、北湖校区楼体设计、绿化景观设计方案等。

    二是对于干部、人事与人才工作,特别是重大干部人事任免、教师职称评定、高层次人才引进等,不仅公开相关规章制度、评选方案与选拔程序,而且实行从初选名单、考核考察,到最终形成结论等多个重要环节全过程公开。

    三是事关教师发展、学生成才、师生员工生活等直接相关的利益问题,如科研项目申报及结果、奖学金申报及结果、学生宿舍安排、教职工住宅建设、教师培训安排等,都按照规定及时公开。

    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将年度预算批复、收入支出决算表、行政事业性教育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等在网站上及时公开,同时加强资产管理、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等信息公开,形成制度化、常态化。

    五是将各类招生简章及录取结果、就业指导与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和全校及时公开,大力促进“阳光招生”和“公平就业”。

    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规范招生行为、公开招生信息,实施招生信息“五公开”,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一是招生政策公开。学校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制定了招生章程,由教育厅审批办审批通过后上传到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同时在学校本、专科招生网及招生指南中予以公示、公布。二是招生计划公开。学校将教育部下达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本、专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并在我校的招生指南及各省招办制定的招生指南中予以公布。三是特殊类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校内招生网站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艺术类招生计划、艺术类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线、艺术类校考成绩。同时将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在校考报名时发放给考生,方便考生了解我校艺术类招生政策。四是录取信息公开。每批次结束后,通过本、专科招生网及电话语音查询系统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录取进度、录取结果及录取情况统计(包括录取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及人数)。五是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在本、专科招生网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及举报电话。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全程接受校纪检部门的监督,录取全程接受考生来自网络、电话的咨询及申诉。

    (四)丰富信息公开方式

    为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长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包括规章制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机构、监督机构、信息公开意见箱、公开申请等10多个栏目。学校将信息公开与校务公开、党务公开有机结合,将学校决策、政策的公开以及办事规则、过程、结果公开。同时还着重抓好校园门户网站、校报、校广播台、校宣传橱窗的信息公开。广大师生还可以利用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对学校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通过多种渠道方便公众获得指引,做到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程序严密规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共22大类:学校概况、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招生工作、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学生申诉、毕业生就业、学生资助、学科专业与课程建设、科研工作、图书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物资采购、基建工程、应急预案等。2012-2013学年,全校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847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645条,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102条,通过校报、简报主动公开信息1100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通过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和二级网站向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此途径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二是召开教代会、学校工作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三是印发学校党委、行政文件,或以通知、公告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四是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校年鉴、校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五是通过校内广播、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六是通过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网站对11个专项工作实施信息公开;

    七是其他形式实施公开。

    (三)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历史、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校徽校标校训、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学校领导介绍、内部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学校章程,学校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发展规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关系学生、教职工利益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有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管理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2-2013学年度,我校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够平衡;有的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组织全校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继续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校各单位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管理,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网站联系和服务师生员工的窗口作用。

    3.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和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探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长春工业大学

                                201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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