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库[2015]135号文件的要求,长春工业大学现对我校购买的核酸检测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方式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工业大学
二、拟采购项目: 长春工业大学核酸采集检测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
(1)集中采集混检10人/管,单价39.50元/管;
(2)单采1人/管,单价39.50元/管。
四、项目服务要求与内容
1.供应商负责提供采样耗材(采样管、口咽拭子)、上门取样、出具报告、反馈结果等全部服务;
2.根据教育部实时的疫情防控要求或学校学期开学的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在发生学校开学学生集中返校后进行核酸检测时,供应商需提供日采样不低于20000人次的核酸检测服务,采样时分别在学校南湖、北湖校区同时开设至少十个采样通道,每个采样通道至少配备三名医护人员,且做到当日采样必须全部出具检测结果;
3.供应商为学校医院提供全方位客户服务(检验医学咨询、结果查询、投诉处理和客户反馈意见等);
4.供应商根据需求为学校医院操作人员及医务人员开展合作检验项目的取样、标本保存、临床意义等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5.服务时间:按采购人指定时间服务;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5月31日;
7.服务地点: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 、北湖校区指定地点。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
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需具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复给长春工业大学的《吉林省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
基于上述情况本项目所需检测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指定单一供应商/厂商名称:吉林瑞特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供应商/厂商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东南湖大路总部基地5#幢101号房
六、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2月7日起至2022年2月11日止。
七、公示期内异议提出要求:公示期内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邮件形式向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提交申请或异议。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资料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到zcczbcg@ccut.edu.cn邮箱),并确保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八、公示期后流程: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邮件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四条要求,资产管理处将协调用户单位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
项目联系人:宫老师
电话:0431- 85716512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长春工业大学医院
采购单位项目用户联系人:冯拓
电话:1308688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