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库[2015]135号文件的要求,现对我校购买的校庆纪念邮册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前公示公告,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货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工业大学
二、拟采购项目:长春工业大学校庆纪念邮册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33万元(55元/套,6000套)。
四、采购项目技术参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
①.印制在邮票、邮封及明信片上的邮资图案是一种邮资凭证,是由国家(地区)邮政主管部门发行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或者擅自仿印邮票和邮资图案。
②.发行个性化服务专用邮票、邮封和专用邮资图邮资明信片是邮政部门按照市场需要确定,报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和审定,邮政部门依法负有发行印制和销售的职责。
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的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邮票、邮封与邮资明信片的唯一发行、印刷单位。
鉴于以上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2、产品详细配置和主要技术参数
主要技术参数:
1.1.2元面值12枚个性化邮票(规格50*30毫米);
2.含三页邮折(规格28*21毫米)、烫金字;
3.齿孔度数13度;
供货时间:合同订立后并版式定稿后20个工作日。
供货地点: 长春工业大学指定地点。
指定单一供应商/厂商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供应商/厂商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500号。
五、公示期:本项目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16日起至2022年8月22日止。
六、公示期内异议提出要求:公示期内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邮件形式向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提交申请或异议。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资料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到zcczbcg@ccut.edu.cn邮箱),并确保长春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七、公示期后流程: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邮件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四条要求,资产管理处将协调用户单位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
项目联系人:宫老师
电话:0431- 8571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