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6-2017学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及材料报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9-21 点击数:

一、此通知适用于退役士兵考大学,即入学前当兵退役,后考大学学生,而不是在校生当兵和毕业生当兵。二、不得上报退役当年考入高校就读的学生,退役一年以上(日历年,跨年即可)。三、仅限于申请当年的学费,每年申请一次;对于遗漏申请的学生,仅允许补报前一年的学费。去年申请过的,今年也要再次申请。

四、今年增加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此证明需学生向退役安置地民政部门安置科等相关机构申请开具,建议至少开据一式两份)。

五、此项工作学生提供三个材料:

1.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当年)或补报2015-2016学年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补报)。

 2.退役证复印件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

我校截止申请时间:10月10日下班前。

联系人:张建国   联系电话:85717105


版权所有:长春工业大学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心    吉ICP备050020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