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长春工业大学消防管理工作细则》,严格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本单位的安全防火情况,确保本单位安全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2.按照防火、防盗、防破坏要求,做好本岗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加强安全管理。
3.认真做好安全防火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不能自行整改的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的同时上报学校解决。
4.加强消防知识学习、熟练掌握消防“四个能力”(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组织补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做到“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生产、实习过程中存在什么火灾危险;懂得怎样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险事故;会报警)。
5. 涉及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安全防火责任人,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6.禁止在教室、实验室、机房、库房、图书馆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或违章电器。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下班时关好门窗,断水断电,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注: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安全责任人职责进行补充完善。
长春工业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