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春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作者: 时间:2019-03-24 点击数:

2018年长春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长春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文件精神,依据《长春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统筹、行使对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权,认真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推动学校学术和各项事业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了学术委员会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

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布局优化与结构调整工作安排,根据校学术委员会工作需要,及时进行相关学术委员会委员调整和增补,完成了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增补及主任委员的改选。

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完成了对学术委员会章程的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运行机制与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学术评议规则,使各类学术评审更加科学、公正,学术评议过程与结果实现了公开化。  

二、充分履行了学术委员会工作职责

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权力机构,学术委员会认真履行其在学校学术事务中的职责,在学科、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选拔及培养,科学研究等学术事务中充分行使了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发挥了学术委员会学术权力,有效促进了学校学术发展。

1.积极做好各类基金、项目、人才称号和奖励的推选和评审,在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长春市科技局限额申报科研项目推选、各类人才称号与奖励的推荐以及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申报中,校学术委员会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积极为学校出台重要制度文件及学术事务决策提出建议,校学术委员会对《长春工业大学学术创新团队建设实施与管理细则》、《长春工业大学优秀学者、优秀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实施与管理细则》等文件进行了审议,并提出意见。校学术委员会对我校上报教育部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调研自查报告》进行了审议,并提出意见。在学校职称评定过程中,校学术委员会对理工科及文科相关的学术著作进行了评议,同时相关成员参加了各组的职称评定工作。

3.积极为学校学科建设提供咨询意见,在2018年10月17日召开的学校党委全委会上,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代表校学术委员会作了“关于学校学科建设的思考与建议”的汇报,分析了学校学科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针对建设国内一流工业大学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学校学科建设的思路与建议。学校全委会认为:汇报内容比较准确,符合学校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积极开展学风建设、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努力形成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在学术评审、评议中,坚持强化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意识,努力营造学校求真务实、潜心研究、诚信严谨的学术风气。坚持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原则,严查、杜绝学术不端事件。

5.学术分委员会统筹行使各项学术权利,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积极为学院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价决策与建议。对学院教学科研经费预算的安排、分配及使用,对学院重大教学科研项目的申报及资金使用等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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